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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生物毒性评价的方法(生物毒性评价的流程)
更新时间:2025-07-17
通过对生物毒性检测方法和生物毒性评价标准进行分析,并借助相关仪器的功能,详细地总结监测技术的过程,以此来确定工业废水毒性的评价方法,目前发展较成熟的检测方法主要有美国毒性鉴别评价法和欧盟效应导向分析法。
生物毒性鉴别评价法最早是在1994年的美国完成,最开始主要是用于对工业废水监测,后渐渐发展到河流、湖泊、孔隙水、固体废弃物浸出液的毒性鉴别。其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快速、简便地鉴别毒性物质,现已被广泛参考使用。该方法运用WET得到废水综合毒性,再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对化学物质进行毒性识别,从废水的多种污染物中筛选出需要优先控制的有毒化学物质。
生物毒性评价的流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致毒成分的物理化学性质;鉴别也相对容易,包括溶解性、挥发性、可滤性等。第一阶段是必要的,可以为毒性的方法提供数据支持。
第二阶段,对初步确认的毒性物质进行分离鉴定。
第三阶段,进一步确认可疑毒物,即验证阶段一与阶段二的识别方法是否正确。为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完成阶段三须在限定的日期内,因为阶段一和二旨在鉴定物质的急性毒性,时间过长可能会出现物质的慢性毒性效应而引发不良后果。
通过对所述生物毒性评价分析发现:对工业废水的生物毒性研究是科学制定水质处理与控制方案的关键,但生物毒性试验存在较大的缺陷,往往不能有效地对真正的毒性污染物进行识别,对污染物的控制也是不明显的。因此在实际的废水进行检测时,应将多种检测技术进行相互融合,使其更加有效地对水质毒性进行鉴别与区分,使检测数据更加合理化,真正做到确保水质安全。而在现实的实际中,工业废水中的有毒物质的来源往往相对广泛,有的甚至形成符合污染源,污染源之间相互作用,会形毒性物质间的相互协同、相互叠加,这会造成原来的理化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但仍可能仍有生物毒性的风险。
因此,在对工业废水制定排放标准的同时,要设定毒素的综合值,目的在于降低毒性的危害,这也验证了单一的生物毒性试验并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废水的污染情况,这也对探索研究联合毒性监测试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工业废水生物毒性处理工艺的发展朝着前进的方向大步前进。